| 对于一枝独秀来电的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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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吴律师 文章来源:深圳时尚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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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枝独秀在前一段时间参加凤凰卫视节目,就换偶一事根据亲身经历发表了自己的看。就此事深圳时尚网开僻了专门的一个栏目,就此事展开讨论,有的网友在发表自己的观点的时候带有一些个人感情色彩,因本人是深圳时尚网的法律顾问,故一枝独秀曾致电本律师,称网上的评论已经严重影响到其个人生活和工作,希望本律师能够在网上劝慰大家的能够理性的看待此事,合理的发表看法,不要对其人身和家庭攻击。今天看到腾讯网站又发表了一枝独秀的专栏,并称其现在已经被她工作的部门辞退并且她所经营的网站“夫妻吧”因点击率过高而关闭的消息,由此看来一枝独秀的生活的确是因为这件事情产生了很大的变化。
对于一枝独秀所宣称的观点,本人不敢苟同,具体的请看本人在一枝独秀专栏里就一枝独秀换偶一事的看法一文。不过,我很佩服一枝独秀以真实面目就这么敏感的话题参加电视节目,因为她一旦参加了,她就要为她的观点和做法去承担人们的点评,一枝独秀在网站上是写希望大家能够理性的去看待和评论换偶这一行为,而不要带谩骂和个人攻击,但是人在表达自己的观点的时候总是会带有一定的感情色彩的,所以大家的评论也很难“理性”化。事实上是,在网上的大部分网友都不赞同一枝独秀的观点,谩骂也是再所难免,甚至有些人还对一枝独秀的家庭进行了攻击。我们估且不论这些网友的言论如何,我在这里想说的是,对于换偶一事,每个人都有每个人不同的看法,一枝独秀和李银河们,是想宣称性生活是个人的私事,只是要违背“李氏三原则(自愿、私密、成人)”就不应受到批判,也不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有很多网友指出一枝独秀的做法会涉嫌“聚众淫乱罪”,但是李银河马上发表观点称“聚众淫乱罪”已经过时,而且国家已经不再适用。李老师是社会学家,可能对法律不是很了解,刑法是由人大制定并通过的,未经法律程序是不会取消的,而且未经取消的法律,还是对人有约束力,所以,“聚众淫乱罪”还没有取消,在现今,多人群体发生性行为,还是犯罪。另外,一枝独秀和李银河及她们的支持者认为,性生活是每个正常的成年人都会发生的,而且婚外恋和婚外性生活在当今社会也很普遍,为什么她们的理论和观点还会被人们不理解,甚至是谩骂。其实,我想人们所不能接受的,不是婚外性生活,而是一枝独秀和李银河宣扬这件事情的态度上。
李银河主张性爱三原则其中第一就是私密,而其实李银河恰恰就违背了这一原则。性爱的私密应该是双方的,李老师的私密论是指人无权窥探其它人的性生活,只要实施性生的双方(或多方)自愿,这就是合法的,别人就无权说三道四,如果你非要去窥探,非要发表评论不认同,就是对人的不尊重,就是对人权的践踏,这是李老师的私密观点。但是李老师恰恰忘了一点,私密是双方,你不希望别人窥探,不希望别人说三道四,你也有义务把你的性生活保管好,不能四处宣扬,逮谁跟谁说,如果说的干涉别人的性生活是不尊重人,践踏了人权,可是一个人早晨起来,拿着个喇叭到大街上,专拣人多的地方喊,我昨天晚上跟谁谁发生了发生了性生活,我们几个人一起做的,做的时候有什么样的感觉,我们以后还干,这难道就是对听的人的尊重吗?李老师不要忘了,这听的人当中有很多还是未成年的孩子,你现在在他们耳边说这些,这难道就是对人权的保护?举个例子来说,你的生殖器是你的私密,别人无权窥探和点评,这是对你的人权的保护和尊重,但是,你同样也有义务拿衣服挡好,你不能随便露出来 ,然后大街上公然过市,然后还涎着脸说我这么做是我的权利。如果你真这么做了,就是对看的人不尊重了,就是对社会道德的不尊重了。
当然了,李老师也可以说,我说的是成人话题,我没要求孩子听,孩子听了就是家长没有尽到看护责任,但是在这里我想问一下李银河老师,你的博客上有没有写上儿童不宜的字样或者限制儿童进入,想问一下一枝独秀,你的夫妻吧上对于用户是不是每一个都审查过,的确是成年人?其实如果李老师的性爱三原则如果可以能得过的话,那么黄色录像就可以合法的公开发行了,因为黄色录像中的人完全符合自愿、成人原则,在,而且他们至少在做的时候也是私密的。但是为什么黄色录像还是违法的?那就是黄色录像这种对于性生活宣扬的行为是被人们所不允许的,我们先不管李老师到外国的考察怎么样,但是中国是一个传统的民族,自古以来对于性生活都是属于个人隐私部分,不允许,也不主张四处宣扬,我佩服一枝独秀的勇气,对于她换偶的行为保留个人意见,但是对于她宣传换偶的这一行及李银河的不断发表言论的支持坚决反对。 |
| 文章录入:吴律师 责任编辑:ayun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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