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非法敛财300万元 深圳版“带头大哥”被批捕 |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南方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9-26 |
|
| |
|
推荐“超级牛股”、透露“内幕消息”、发展“至尊会员”、“赢利共享”分成。证券市场的深圳版“带头大哥”,自称为“证券分析大师”的张某,今年8月份因涉嫌非法经营证券业务被南山警方刑事拘留。近日,南山区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经营罪批准逮捕张某。
据查,2006年3月,张某为从事非法证券业务注册成立一家公司,并担任公司法人代表、总经理,后又从人才市场招聘员工30余人,分编为业务部、操盘部、研究部、人事部。由张某通过互联网购买客户的通讯资料,然后交由业务部负责以公司名义同客户联系,诱导客户同其合作,按其指导买卖股票,业务部与客户达成口头合作意向后,将合作客户名单交给操盘部,由操盘部按张某提供的股票指导客户买卖,获利后将公司的收款账号提供给客户,让客户按“三七”或“四六”的比例,将盈利分成款打到公司收款账号。如果客户买卖股票发生了亏损,他们便承诺在提供的下一只盈利股票上弥补。
从2006年3月开始,张某用于收取客户盈利分成款的账号共10个,经统计共收取客户盈利分成款人民币300多万元,其中近200万元被依法冻结。经向证监会查证,张某公司未向证监会报备相关资格证明和公司经营资料,未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属于非法的证券经营机构。
检察机关认为,张某为谋取不当利益,置股民合法利益于不顾,在未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的情况下,却以公司名义向客户推荐、指导买卖股票,获取盈利分成,违法所得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违反法律的有关规定,涉嫌非法经营罪。
来源:(深圳时尚网 http://www.m118.com) |
| 文章录入:ahead888 责任编辑:ahead888
|
|
上一篇文章: 四尸体待火化警察寻家属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 【字体:小
大】【发表评论】【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